莫讓大學成“車間”
2011-03-16 來源:中國聚合物網(wǎng)
理想中的大學,是一個出產思想精品和學術“工藝品”的地方。研究人員在某一專門領域傾注多年的心血,產出的成果應該代表這一領域的最高或最新成就。這應該是學術研究不言自明的守則。然而,由于一些大學過于強調“大干快上”,出產學術產品的大學變成了“車間”,精品和工藝品也變成了“山寨品”甚至是“次品”,這是令人遺憾的現(xiàn)象。
大學變成“車間”,是因為用企業(yè)的邏輯取代了大學的邏輯。比如一個理工科的大學,原來一年承擔200多個課題,來了個新校長,大手一揮:我們今年上400個!這樣,科研人員的任務就是怎么把這400個產品制造出來交差。在這樣的重壓之下,出一些“山寨”產品或“次品”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。
出“山寨品”是因為學術的創(chuàng)新性被扼殺了。創(chuàng)新性應該是學術的生命力所在,同時也是需要培育的,拔苗助長必然會導致創(chuàng)新性的喪失,進而導致一些跟風、模仿的“山寨品”。在人文社會科學等領域,唯西方學術界馬首是瞻,甚至不惜淪為學術“二道販子”的現(xiàn)象屢見不鮮!按纹贰眲t更加等而下之,不但不具備“創(chuàng)新性”,連學術研究基本的規(guī)范都棄之不顧,剽竊、抄襲等不光彩的行為損害著學術的質量和信譽。
不讓大學淪為“車間”,我們首先呼吁務實的治學理念。大學不同于工廠,學術生產有自己的邏輯,不能用企業(yè)邏輯取代大學邏輯。其次,我們呼喚學術自律,對學者而言,尊重學術規(guī)范,就是尊重自己。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,就是學者因為自己產出的“治學理念”或“次品”觸犯了國家法律,而被訴諸公堂。
需要指出的是,并不是所有的學術爭端都需要法律去調整的,法律應當給學術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間。對大學而言,法律只是一個底線,但如果一些人不自覺遵守學術共同體的準則,那么對不起,國家法律就要對你說不,對你的行為給予懲處。也就是說,當你抄襲了別人的東西,甚至作假,法律的板子就要打在你身上。即使如此,我們也還是希望,法律的板子不光要打在“制造者”的身上,還要打在那些讓大學變成“車間”的人身上。
版權與免責聲明:本網(wǎng)頁的內容由中國聚合物網(wǎng)收集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發(fā)布的信息整理獲得。目的在于傳遞信息及分享,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真實性,也不構成其他建議。僅提供交流平臺,不為其版權負責。如涉及侵權,請聯(lián)系我們及時修改或刪除。郵箱:info@polymer.cn。未經(jīng)本網(wǎng)同意不得全文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
(責任編輯:佳)
相關新聞
- 大連理工大學劉野教授 JACS 封面:按需非交替共聚技術 - 實現(xiàn)聚乙烯與尼龍“完美兼容”,廢棄塑料重獲新生 2025-07-23
- 廣西大學林寶鳳教授團隊 Carbohyd. Polym.: 基于天然多糖的綠色低溫緩沖包裝材料的研究 2025-07-23
- 南京林業(yè)大學詹天翼等《Acta Biomater.》:毛竹應對傾斜脅迫的多尺度結構自適應策略 2025-07-23
- 齊魯石化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車間順利交接 2013-02-26
- 德國科技創(chuàng)新路徑揭秘:從實驗室到車間 2012-11-19